时间:2025-07-30 10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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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长治高新区财政管理运营部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和《长治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长财监〔2025〕11号)文件要求,结合实际,我部拟对长治高新区财政管理运营部、长治高新区金融服务中心、长治高新区资产运行服务中心(长治高新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)进行会计监督检查,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:
一、检查内容及重点
会计监督检查按照财政部《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》《财政检查工作办法》和《关于印发〈财政检查工作规则》的通知,对被检查单位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检查。重点关注企业会计准则执行、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、预算管理、会计基础规范执行等情况。根据工作情况,会计监督检查可对被检查单位所属单位开展延伸检查,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。
二、公示时间
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1日
三、凯发pa的联系方式
联系电话:0355-2088559
联系人: 曾 莉 孙 磊
长治高新区财政管理运营部
2025年7月30日